互联网联网单位安全保护技术措施
    (1)具有保存3个月以上系统网络运行日志和用户使用日志记录功能,内容包括IP地址分配及使用情况,交互式信息发布者、主页维护者、邮箱使用者和拨号用户上网的起止时间和对应IP地址,交互式栏目的信息等;
    (2)具有安全审计或预警功能;
    (3)开设邮件服务的,具有垃圾邮件清理功能;
    (4)开设交互式信息栏目的,具有身份登记和识别确认功能;
    (5)计算机病毒防护功能;
    (6)其他保护信息和系统网络安全的技术措施。
新余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主办
报警电话:0790-6498062